从法律专业角度说,卖家陈述中提到“疑似”,“疑似”不等于“是”。应该说,对于收藏品,每个人看法未必一致,这样就产生会认知分歧。买家提出“疑似”,并列举了理由,比如色彩,如此,就需要卖家做出反驳。
至于要不要第三方,个人认为,没有必要走如此复杂程序。首先,第三方是否权威,到时还会产生新的疑点,如果是民间机构,谁赋予它权威和合法性?其次,假如鉴定是“真品”,同样存在次品问题,或者说“疑似”真品的 疑问。最后,假如鉴定是“赝品”,问题就来了,那就不是简单的退货退款问题,还涉及赔偿问题,会不会上升到“知假买假”,甚至追查造假来源等问题也未可知。
和为贵,双方协商一下,语气和缓一点,多从对方出发考虑问题,我就也就解决了。与人善,也是为自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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