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条、针对货品在寄发途中出现非交易双方过错造成的意外情况,交易双方需在确认时发货前先协商议定并跟帖讲明损失责任,如确认时双方未有协商说明的,交易频道视为损失由发货方承担。货品到达收货方所在地(以地区市为界)出现的非交易双方过错造成的意外,如确认前双方也未有协商说明的,损失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一半。如收货方在对方发货前,已指明要求使用的快递公司,并自愿承担货品总金额一半保险费用的,对方没保,或更改其它快递公司发货的,损失由发货方承担。对于没有及时签收。超过了48小时的责任,视情况会责令购买方承担。网站要求双方会员均必须在清晰的(全程)视像下打包拆包货物,以防不测。
这条交易规则,是在之前数年具体处理类似交易纠纷时归纳出来的相对公平的规则。
先看这条规则的这一段”针对货品在寄发途中出现非交易双方过错造成的意外情况,交易双方需在确认时发货前先协商议定并跟帖讲明损失责任,如确认时双方未有协商说明的,交易频道视为损失由发货方承担。“
这一段是货品的运输途中,还没到买家所在地,如发生无过失意外,卖家全赔。
再看这一段”货品到达收货方所在地(以地区市为界)出现的非交易双方过错造成的意外,如确认前双方也未有协商说明的,损失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一半。“
为什么会出现这一段,因为之前发生过冒领、不法买家同快递人员勾结但却很难取证等情况,还有卖家在向买家当地快递维权时,鞭长莫及,需要买家配合时,买家不配合一起维权等情况。所以后来的完善交易规则时加了这一条。
但是针对这种情况还是有补救说明的”如收货方在对方发货前,已指明要求使用的快递公司,并自愿承担货品总金额一半保险费用的,对方没保,或更改其它快递公司发货的,损失由发货方承担。“
买家在买货时把握好这一段,就可以完全避免损失了。
这里面最关键的是,本网交易,卖家大多是微利,出售商品价格,通常是没有包含保险费的。这种额外的保险费,在实际的交易中,交易双方其实都不愿意出的。如果一定要求卖家完全负责到买家手中,那在以后再次完善交易规则时,就会强制要求卖家所有出售货品全部全额保险,这样卖家在遇到这类意外时,也不会有损失了。
但是大家都知道,如果所有出售货品全部要求强制保险的话,整个交易流通费用就会增加很多,而这增加的这部分保险费,羊毛出在羊身上,卖家是要作为成本加到售价里的,最终还是要由买家来承担全部的保险费用,而不是这条交易规则里的一半的保险费。
说明一下,交易规则的制定,是以网站保持中立,对买卖双方都尽量做到公正、公平作为前提的。
作为买家,是愿意所的交易都承担全部的保险费用,还是选择根据自己意愿,不出任何保险费用,在遇到类似意外时承担一半损失,或者只出一半保险费用来避免这种意外损失呢?
再者,遇到这类意外损失时,买卖双方都要配合来处理这样的事,采取一致向快递公司索赔,双方都向警方报案的措施来追回部分或全部的损失,对于追回来的损失,交易双方也是要平分一半的。毕竟货到了买家所在地,买家配合报案,比卖家孤军异地报案,会更容易一些。
再回头来说本笔交易,如果是因为交易双方或单方没按交易规则流程来发帖跟帖,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等了。
还有本网的交易,大部分不属于消费品交易,这点大家可以参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。所以很多时候的交易,适用合同法,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。
特别提醒:中介业务一律以跟帖为准。凡是以中介名义给交易人员打电话或发短信的,一律是骗子所为。姓名:朱传兵
手机:13391220222(短信不复) 有事请尽量发站内短信。.
每天很忙,没有重要和紧急事情,尽量不要给我打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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